这两天看了g的CONCEPT文档的事务部分发现自治事务还有一些以前没有注意到的地方这里简单总结一下
这一篇简单描述一下自治事务可以使用的位置
自治事务可以使用在以下的位置
存储过程和函数;
本地过程和函数;
包;
对象方法;
匿名块的最顶层
其中过程函数和包中使用自治事务很常见大部分自治事务的情况都属于这种情况由于对象相对使用的比较少所以对象方法中的自治事务也是比较少见的不过由于对象中的方法和包中的存储过程函数十分相似所以这种情况也是情理之中的
剩下的两种情况是以前所不了解的从来没有想过对于本地过程和函数也是可以定义为自治事务的不过本地过程定义为自治事务是十分方便的功能使得过程中需要用到自治事务的功能时不必再额外定义一个自治事务的存储过程只需要在当前的过程中定义一个自治的本地过程就可以了
一个简单的例子如下
SQL>CREATETABLET_AUTO_TRANS(IDNUMBERNAMEVARCHAR());
表已创建
SQL>CREATETABLET_LOG(IDNUMBERNAMEVARCHAR());
表已创建
下面建立一个LOCAL PROCEDURE的自治事务的例子
SQL>DECLARE
PRAGMAAUTONOMOUS_TRANSACTION;
BEGIN
INSERTINTOT_LOGVALUES(AUTONOMOUS_TRANSACTION);
COMMIT;
END;
/
PL/SQL 过程已成功完成
SQL>SELECT*FROMT_AUTO_TRANS;
IDNAME
TEST
SQL>SELECT*FROMT_LOG;
IDNAME
AUTONOMOUS_TRANSACTION
AUTONOMOUS_TRANSACTION
SQL>ROLLBACK;
回退已完成
SQL>SELECT*FROMT_AUTO_TRANS;未选定行
SQL>SELECT*FROMT_LOG;
IDNAME
AUTONOMOUS_TRANSACTION
AUTONOMOUS_TRANSACTION
这种情况的意义没有本地过程的大不过对于编写包含大量的SQL和PL/SQL的sql文件还是有不少帮助的